:对于学位申请人员来讲,学位的授予单位,可以直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。如果说已经颁发了这个学位的,可以进行撤销,并且三年之内是不允许再次申请的。如果是在读学生,参与了这种代写论文的行为,(会)被学校给予这个开除学籍的处分。 但记者发现,每当相关规定发布时,网络上的论文买卖、代写信息就会减少,但过段时间后,这些信息又会“卷土重来”。 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六条、第十四条规定... https://bookmarkquotes.com/story14892477/how-much-you-need-to-expect-you-ll-pay-for-a-good-%E4%BB%A3%E5%86%99%E8%AE%BA%E6%96%87